8-1-1 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审阅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政数据更新版)
8-3-1 律师弥补法律意见书(一)(2023年半年度财政数据更新版)
8-2-1 会计师关于审阅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政数据更新版)
浙江力聚热能配备股份有限公司已更新提交相关财政材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第六十二条规矩,本所康复其发行上市审阅。
浙江力聚热能配备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上市请求文件中记载的财政材料已过有效期,需求弥补提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第六十条有关法律法规,本所间断其发行上市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