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证券简称:第一创业公告编号:2024-0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在深圳以现场
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会议由吴礼顺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赞同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上限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由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推选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梁望南先生、葛长
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梁望南先生、葛长风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提名王芳女士、高天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王芳女士、高天相先生、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简历详见本公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历。吴礼顺先生1997年7月至2001年9月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1
年9月至2008年6月在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2008年6月至2013年2
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融资计划部经理,2013年2
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2
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
任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挂职),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任河北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挂职),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国有资
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国有资
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程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北京国管中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管中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截至目前,吴礼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
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截至目前,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
学历。青美平措先生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
务部副总经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等职务,2018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
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副总经理、重大项
目投资部副总经理、重点项目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
截至目前,青美平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
工程师。梁望南先生1996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
部,2003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干部,2003年11月至2009年
历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基金管
理部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兼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国发
股权互助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京国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京国益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外企人
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顾问委员会委
员、瑞合致新(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
国瑞中鑫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京国管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顺隆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信息产业发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机器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
截至目前,梁望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
高级会计师。葛长风女士2001年7月至2013年1月历任北京华都肉鸡公司主管会
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北京首都农业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业务主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北京首
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部副部长、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农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财
务总监、首农百鑫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珈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截至目前,葛长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
高级经济师。高天相先生1975年1月至1981年2月任瓜沥镇航民大队生产队会
计、大队会计,1981年2月至1982年8月任萧山县长沙乡农村财务辅导员,1982
年9月至1984年4月任萧山县农业局农业统计,1984年5月至1992年9月任萧山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长,1992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开发总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1998年1月至2005年6月历任浙江航民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5
年6月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航
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
截至目前,高天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李旭
冬先生1992年10月至1996年11月任呼和浩特锅炉制造总厂会计,1996年12月
至1998年10月任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98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内蒙古
国正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年8月至2011年9月任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2012年1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李旭
冬先生现任企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北京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成技术
截至目前,李旭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
李旭冬先生已取得监督管理的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历。刘晓华女士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在神华(北京)遥感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公司法务工作,2009年9月至2012年1月在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从
事律师工作,2012年2月至2013年10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
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2017年4月至
浩广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晓华女
士现任企业独立董事、海南博浩广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知学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云灏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方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刘晓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
刘晓华女士已取得监督管理的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学历。余剑峰先生2008年6月至2017年1月历任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金
融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教授)、正教授、PiperJaffray讲席教授,2015年6月
至2016年9月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教授、执行副院长,2016年9月
至今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建树讲席教授。余剑峰先生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
融学院建树讲席教授、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母基金研究中心主任、中诚
信指数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暖起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昱米
截至目前,余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
余剑峰先生已取得监督管理的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第一创业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是传播更多详细的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联的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