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粉煤灰、炉渣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国有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规模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中心现对热电分公司日常生产中循环流化床锅炉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对外处置。(001)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粉煤灰、炉渣处置(标段一):(002)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粉煤灰、炉渣处置(标段二);(001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粉煤灰、炉渣处置(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有一定的要求: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以下项目之一:建筑材料生产制造、固废治理(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联的内容,或具有粉煤灰、炉渣等资源综合利用等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1.3、粉煤灰运输车辆必须为罐车,炉渣运输车辆可用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拉运车辆所属公司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营业范围含:普通货运及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运输车辆及车辆所属公司资质不在本次评标范围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组织的拉运车辆及车辆所在公司的资质须在热电分公司进行备案,并按照备案执行。)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提供的服务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3)、自2020年1月1日起,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4)、自2020年1月1日起,中标后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行为;(6)、投标人不得由海化集团员工或其亲属投资或实际控制,且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海化员工无亲属关系及利益关系。如投标人存在《关于禁止员工利用海化集团资源谋利的规定(试行)》中所禁止情形的,一经核实,在招投标阶段招标人有权拒绝或否决投标。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002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粉煤灰、炉渣处置(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有一定的要求: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以下项目之一:建筑材料生产制造、固废治理(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联的内容,或具有粉煤灰、炉渣等资源综合利用等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1.3、粉煤灰运输车辆必须为罐车,炉渣运输车辆可用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拉运车辆所属公司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营业范围含:普通货运及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运输车辆及车辆所属公司资质不在本次评标范围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组织的拉运车辆及车辆所在公司的资质须在热电分公司进行备案,并按照备案执行。)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提供的服务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3)、自2020年1月1日起,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日起,中标后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行为:(6)、投标人不得由海化集团员工或其亲属投资或实际控制,且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海化员工无亲属关系及利益关系。如投标人存在《关于禁止员工利用海化集团资源谋利的规定(试行)》中所禁止情形的,一经核实,在招投标阶段招标人有权拒绝或否决投标。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6日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1日0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