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着,这是就在1960年发生了一件大事,3月18日黄昏,一名自称是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男子,找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一封写着速办的信件交给秘书,又转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王局长,信的内容大概是:
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主席嘱拨一些款子作修庙费用,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万元至20万元。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1.要市场流通的旧票;2.要拾圆票;3.包装好一点,七时务必送交民族饭店,赵全一(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3月18日5点30分左右,银行工作人员正准备下班,一名男子火急火燎地找到行长秘书办公室,自称是国务院派来给行长送急件的,也就是那封拨款信。
因为行长不在,秘书将信件交给了王局长,本来王局长对此事是心存疑虑的,拨款为什么不是通过财政部呢,所以他是想打电话询问的,可是就在这样一个时间段,电话先响了起来,对方自称是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且要求配合有关人员办好此事。
当时周总理确实在接待西藏的,再加上周总理的签名,所以王局长不再怀疑,为了能在7点之前达成目标,王局长立刻开始准备这笔巨额资金。
大概7点左右,工作人员就抬着两麻袋钱去了民族饭店,两人走到前台问西藏工委赵全一在不在。
兹介绍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赵全一前去你行领取拨款20万元整,此致中国人民银行。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直到3月23日,银行才向公安部门报案,平时拨款,总理办公室很快就会交代如何入账,谁料等了这么多天,他们都没有一点消息,于是打电话询问,却得到没有此事的答复,银行工作人员这才发现,20万元被人骗走了。
为了防止这笔巨款流失,各地纷纷加强了车站、机场、港口等地的管控,北京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这起影响恶劣的诈骗案展开调查。
赵全一,公安机关没找到此人,很明显嫌疑犯用的是假名,通过信件和收条的笔迹检验发现,笔迹全部出自一人,公安推断嫌疑人很可能是独自作案,而且从信件中能够准确的看出,嫌疑人很熟悉银行办事的流程,可能从事相关工作。
嫌疑人用的信封确实是国务院的信封,是在1956年使用过的旧信封,信纸都是机关内部自制的,在外面没有售卖,基本能肯定嫌疑人是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可是这个范围还是太大了,必须要找到新的证据,缩小搜索范围。
公安部门决定继续从稿纸上面寻找证据,这种稿纸虽然用的单位有很多,但是每家单位都是自己定做的,看似差不多,但是纸质、薄厚等细节都是存在细微差距的,于是公安部门将作为证据的稿纸特征印发给各家单位,要各家单位配合查询库存。
不查不要紧,一查还真有了新的发现,经过鉴定发现,外贸部使用的公文纸和现场留下的稿纸是同一种纸,再结合之前的发现,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很可能就是外贸部中的一人。
不久后,又从信封中查到,这个信封也是国务院曾经给外贸部发文用的,这下更加确定了嫌疑人就隐藏在外贸部的可能。
可是近两千人名员工的外贸部,要查出嫌疑人也不那么简单的,但是公安部门又查到了一个关键性线索,在外贸部出口局科员王倬的档案中曾出现过“赵全一”的名字,王倬立即被列为头号嫌疑犯,再通过专家对字迹的对比,确定了王倬的笔迹,与信中的笔迹一致。
为了确定王倬有没有犯罪团伙,公安部门并没有立即对王倬展开抓捕,而是对他进行了两日的监视,基本确定王倬无另外的犯罪同伙。
4月3日夜,公安机关将王倬抓捕归案,并在他家厨房堆放蜂窝煤的地底搜出19万余元的赃款,还有王倬在作案时穿的衣服碎片。
实际上,在王倬骗取了这笔巨款后,一分都没敢花,除了大部分埋在地底之外,剩余的一小部分钱被他烧毁了。
王倬是在外贸出口局工作,有时会接触到国务院,在工作时,他发现周总理的批示下达后,下边都会无条件执行,一个危险的念头在他心中诞生了,若能伪造周总理签名,去银行骗钱,从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可是要想伪造周总理签名,也没那么简单,有一次,他带孩子去公安部礼堂看杂技,看到了舞台边挂着周总理的题字和签名,有了这次机会,他开始临摹起了周总理的题词和签名,这还远远不足,王倬回家之后,回想着周总理笔迹的每一个细节,开始反复的练习,一遍两遍……不知道练了多少遍,直到他练习的签名和真的没有区别。
但是单单一个签名还不够,他还需要一个“公章”,又在多家商店买来工具,伪造了一个“公章”之后,他又偷偷从单位里拿出了一张落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信封,用橡皮把信封上的其他字一点一点擦干净,顺手又拿了几张公文纸。
3月16日夜,王倬真正开始在公文纸和信封上写下了交给银行的那封信,并且刻上了总理办公室的“专用印章”,在信封上写了“速办、限时。”
制定行动时间时,是因为17日,王倬的单位正好有一个会议,如果不去,必定会引起怀疑,19日也不行,那天是周六,如果因为周末的原因,银行不给取款,事情一定会败露,于是他选择了18日,周五。
在信中,他写15—20万通过精心计划的,他提出两个数目供上级选择,这是国家机关的一种习惯,还有这笔钱的数目太少的话,也用不着惊动周总理,多了的话,银行又不能自己做主,这个数目正合适,还有信中说的理由也很充分,当时确实有这么一个活动。
再加上说什么有记者参加,他也很好的给自己找了借口,旧钱方便他日后出去用,如果是新钱,非常容易被发现,最后选族饭店,也是当时西藏工委宗教事务所确实有人来这里办事。
1960年3月18日下午4时10分,王倬骑车回到家中,换了一身中山装,披上灰色大衣,拿着早已准备好的信件骑车前往银行。
5时30分,王倬到达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他自称是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信件交给了行长秘书,随后离开银行,当时秘书室的光线比较暗,所以并没有看清王倬的脸。
因为行长不在,这件事也就落在了正在值班的王局长头上,王局长有些犹豫,可是秘书一提醒,已经6点多了,时间已经剩下不到一个小时了,再不赶紧准备肯定会耽误事。
正好在此时,电话响起,对方自称是总理办公室的人,催银行抓紧办理,而打来电话的人正是王倬,王局长放下了最后的疑虑,抓紧时间准备。
王倬剩下要做的就是在民族饭店等待巨款的到来,果然在7点左右,两人抬着两麻袋来到这里,早有准备的王倬接下了两麻袋巨款。
这笔钱不仅数额庞大,而且重量也不轻,王倬把一个麻袋拖上了自行车,用绳子紧紧地绑在上面,分两次把钱全部运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王倬大松一口气,钱终于到手了,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销毁证据,王倬把自己把麻袋、“公章”等等作案工具全部烧掉,以为这样就天衣无缝了。
王倬这些怪异的举动很快就被母亲发现了,问他这些钱是哪里来的,王倬清楚自己瞒不住,就跟母亲说了这件事。
王倬的母亲也有些害怕,想让他把钱还回去,但是王倬信誓旦旦地说这件事没人知道,自信自己的整个作案过程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王倬的母亲也就没有再说话。
接下来的几天,王倬一直正常上下班,直到3月23日,在他刚刚踏入家门的时候,母亲跟他说“今天有人来查卫生了,到处乱瞅。”
这下可是吓坏了王倬,他开始害怕,以为公安局已经查到他的头上了,再加上后来抓捕嫌疑人的通缉令传遍了大街小巷,王倬害怕极了,家里的这笔巨款似乎又成了烫手山芋,他把钱全都藏在了屋里,可是又觉得不行,心一狠,不如把钱烧了吧,这样也就死无对证了。
于是在27号晚上开始,王倬先把自己作案当天穿的大衣剪成布条烧掉,然后开始在家烧起了钱,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这烧钱还是个耗时间的活,这样烧下去实在是太慢了,连续两天晚上,他也才烧了2000元。
于是跟母亲商量,白天他上班,母亲在家里烧这些钱,即便如此,王倬依旧很害怕,这样下去,还不知道要烧到何时,于是王倬在厨房挖了一个大坑,把剩下的钱全都埋了进去。
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倬做梦也没想到,他在作案时,漏掉了一个关键性的证据,他曾经给一个朋友伪造过证明信,他当时给朋友的用的名字,正是“赵全一”,还有他使用的信封、公文纸都成为了指向他的证据。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追查到了王倬这里,并在王倬的家中发现了赃款,当场将其捉拿归案,还有王倬的母亲,在对其进行搜捕时,工作人员竟然还在她的棉裤里搜出两捆钱。
说来这个王倬确实有几分本事,险些被他瞒天过海,但是,光有本事可不行,做这种事还得有胆量,那么王倬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王倬曾经的经历。
王倬出生于1924年,当时他家的条件不错,从小就学到了很多文化知识,一直以来他就有一个想要发大财的想法。
而这个想法也是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给他灌输的,王倬的父亲经常跟他提起,给他起这一个名字的寓意:
“倬者,大也。将来你是吃糠的小人物,还是吃肉的大人物,就看你怎么混了!”
父母二人对王倬的说的话影响是非常大的,不知不觉间,他开始想着如何可以发大财,幻想着过上有钱人的生活。
1948年,王倬在东北大学经济系学习,他学着别人办杂志,结果杂志根本没人买,王倬赔的血本无归,毕业之后,王倬又在北平特刑庭看守所工作,但是只干了一个月,就不再做了。
那个时候,王倬看着别人做生意挣大钱,王倬非常羡慕,一直在想自己何时也可以像他们一样挣大钱,于是他把家里祖传的金戒指托朋友去西北那边换成银元,倒腾银元来赚钱,结果银元没换成,朋友卖了戒指跑路了,王倬只能干着急,后来他参加了工作,但是他觉得这来钱太慢了。
他就又想着搞点发明挣钱,正好在当时,国家对发明创造提供很不错的奖励,于是王倬开始搞发明,不过他的研究终归是走错了方向。
当时他选择了一道世界难题,发明永动机,王倬把业余时间全用在了研究上,足足四年有余,王倬本觉得自身终于研制出了一台永动机,结果报上去,才被告知,永动机无论是理论中,还是实践中根本不可能存在。
王倬心有不甘,一心想着发财的他从做生意到搞发明,最后逐渐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为了发大财,王倬伪造过人民币,伪造过火车票,但是这些他自己都觉得伪造出来的和真的有不小的差距。
既然这些都不行,王倬又开始有效学习骗术,伪造介绍信什么的,他也早就有了一定的经验,他觉得伪造介绍信简单,还不容易被发现,于是在后来看到周总理的签名和国务院的信件后,脑中逐渐产生了这样一个危险的想法,在接下来的那一段时间里,王倬利用职务之便和银行的漏洞,进行了周密的布置,最终成功从银行骗取20万元人民币。
但是王倬在骗到这笔钱后,担心被发现,一直都没敢花这里面的一分钱,于是就有了前面讲到的场景,王倬手握这笔巨款,却如同烫手山芋,丢是舍不得丢,用又不敢用,再加上满街的通缉令,让王倬如同深陷泥潭不能自己,最后爱钱如命的他,下定决心烧毁这笔钱,可是没想到,这钱也不好烧,直到最后,他家的小火炉也只烧毁了数千元,剩余大部分的钱全部被追回。
实际上,从银行报案,到抓获王倬,也仅仅用了十天时间,王倬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却留下了诸多漏洞,最终落得这般结局。
1960年7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倬因反革命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王倬的母亲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不过周总理觉得,哪有母亲不护着自己的儿子的,建议不需要从重处罚,再加上王倬的母亲年纪已经大了,身体不太方便,有期徒刑15年就改成了3年,给了她一定的教训之后,就放她回老家了。
自此,这场震惊全国的特大诈骗案件画上了句号,直到今天,对于这件案件,小编真是感慨万千。
王倬本来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年轻人,当时只有36岁,只是因为父母错误的教育,王倬钻进了钱眼里。
不是说挣钱的想法不对,但是挣钱一定要挣能力范围内的钱,不能误入歧途,否则最终毁掉的只会是自己,像王倬这样的年轻人,想着挣钱,过上更好的生活没错。
但是想法没错,做法不对,挣钱一定要通过正确合法的手段挣钱,王倬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对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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